第1章

        屋里的一角用没有剥皮的枯木架着木板,木板上堆着一些破旧肮脏的被褥。

        难闻的气味扑面而来,一个女人坐在那里,一遍又一遍地唱歌。

        光线非常昏暗,女人也蓬头垢面,看不清她的面容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我毫不犹豫地走了过去,一把抱住了她,任由热泪从我眼眶中奔涌而出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不会认错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无论她变成什么样,我都会认出她来。

        无论分别多久,我都会认出她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就算我死了,当我的灵魂遇到她的时候,也马上会认出她来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世界有谁会不认识自己的心呢?

        我的心就在这里。

        无论是偶然还是必然,是奇迹还是神明的指引,是我积够了阴德还是那些我帮助过的人为我祈福的愿力。

        就像是整整过了半生之后,我再一次来到了心儿面前。

        只可惜心儿仍然不认得我。

        当我抱着她的时候,她有些挣扎,喊道:“我要去等我哥哥。我哥哥是大学生,最厉害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只能抱着她,一边解她脚上的绳索,一边泪流满面地唱道:“好妹妹,你别怕。哥哥这就赶来啦。打败狐狸和豺狼,带妹妹一起回到家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心儿停止了挣扎,疑惑地看着我,像是想起了什么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也记得吧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歌声。

        除了我之外肯定是不会有人唱给她听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我没时间激动和喜悦,也必须平复我汹涌的心情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不能任由自己发泄情绪。

        要带走她,带妹妹回家,我还面临着艰难的考验,要打败狐狸和豺狼,要保持冷静和理智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真是艰难,这本该是我人生中最应该放纵自己的时候,我应该放声大笑,应该嚎啕大哭,应该仰天长啸,应该引吭高歌。

        应该打碎我身边的一切,应该纵情怒吼,应该歇斯底里地尖叫,应该扇自己几个耳光。

        但这一切疯狂的举动我都不能做,我必须压抑着喷薄而出的感情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听到窗外人声鼎沸,听到村民们愤怒的咆哮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知道我已经错过了安然撤离的机会,但我解开心儿脚上的绳子以后,还是仔细检查了一下她的身体状态。

        万幸她只是有些营养不良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脱下警服外套披在她纤细苗条的身体上,又脱下鞋子,套在她柔软消瘦的小脚丫上。

        心儿微微皱着眉,脏兮兮的脸蛋儿仍然满是疑惑,呆呆地看着我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她没有再挣扎哭闹,在我拉着她从床上站起来的时候,也乖乖地跟在我身后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一只手拔出手枪,打开保险。

        另一只手拉着那只熟悉而又陌生的,温暖的小手,赤着脚走向屋门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的脚步从来没有这么坚定过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我心中没有恐惧,只有自豪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么多年过去,我保护了那么多人的妹妹,现在终于可以保护我自己的妹妹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一次,无论谁都别想把心儿从我身边夺走。

        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,生命或者触犯法律,这一次我都不会再妥协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一次我不会再考虑利弊,只会考虑对错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的解救成功率在这之前是百分之百,在这以后也会是百分之百。

        就算是死亡,这一次也别想把我们分开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笔直地走到土屋门口,门外已经水泄不通地挤满了愤怒的村民,挥舞着各种各样的凶器,此起彼伏地喊叫着:“打死那个警察!”“不能让他把我们老婆抢走啦——”“不准他走了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我不是第一次面对这种场面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们曾经用这种办法成功阻挠过其他的解救行动,但对我没用。

        所谓民不畏死,奈何以死惧之,他们当中确实可能有悍不畏死的家伙,要对付这样的家伙,就必须表现得比他们还悍不畏死。

        民不畏死确实令人恐惧。

        但一个悍不畏死的警察,一个悍不畏死的哥哥会更令人恐惧。

        只要能救走我的妹妹,我可以不择手段。

        我马上就朝天开了一枪,子弹穿过茅草屋顶,枯枝碎叶簌簌落下。

        然后我疯狂地怒吼道:“来啊,打死我。我还有六发子弹,拿六条命来换我的命!”

        枪声暂时压制了他们的声音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抓住时机,继续歇斯底里地咆哮道:“这个女人,你们留不住的。要么让她现在跟我走,要么你们赔上几条人命来打死我。打死了警察,这件事就闹大了。国法不是儿戏,你们要是打死了警察,还想留住这个女人?我那些手下已经救了人回去了。我这个领导要是没回去,你们自己考虑会是什么后果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村民们一时没有再说话,但也不曾散去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也不等他们回答,拉着心儿就走向屋外,毫不退缩地走向看似凶神恶煞的人群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旁观者看起来,或许我带着一种虽千万人吾往矣般一往无前的气势,但我自己知道,我只是为了带走我的妹妹而已。

        世界上的事便是如此。

        在这场比谁更不怕死的竞赛中,我的气势占了上风。

        有几个人看着我手中的枪,退开了一步。

        但还是有人挡在我的面前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个子比我还高的年轻人愤怒地瞪着我,不肯移开脚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让开。”我平静地对他说道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没有回答我,圆睁的双眼中带着不甘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这是阻挠执行公务,已经犯法了。”我瞪着他的眼睛,和他对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别他妈拿犯法来吓老子。”年轻人粗鲁地回答道:“我们买来的老婆,凭什么说带走就带走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二十一世纪已经过去了快二十年,这年轻人大概就是在世纪之交出生的吧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没有时间思考这是谁的悲哀,简单地回答道:“因为法律规定不许这样做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年轻人当然不会这么简单就罢休:“我们祖祖辈辈都是从外面买老婆。我奶奶是我爷爷买回来的。我娘是我爹买回来的。你一句话说不行就不行?”

        我不在乎他能不能接受。

        普法工作不是我的职责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只是告诉他:“对。法律说不行就不行。除非你推翻共产党,自己当皇帝,自己定法律。不然你就是对抗国法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年轻人还想说些什么,我见天色已暗,不能再耽误时间,便怒吼起来:“让开。”说完便举起枪口顶住了他的脑门。

        村民们喊叫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年轻人也哆嗦了一下,但仍然强硬地挡着我:“你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冷笑起来:“我打死你,也最多是犯了错误。你们阻挠我执法,一群人拿着凶器围着我,我好害怕,哎哟喂,吓死我了。结果不小心开枪打死人,开除不能当警察了,可能判个三五年,但是我可以一天牢都不用坐,随随便便搞个保外就医,继续悠哉悠哉地过我的日子。你不信,大可以拿自己的命试试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村民们怒吼起来:“你这个狗官。”“不要脸的东西。”“王八蛋——”

        我不在乎他们是否愤怒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在乎的是今天一定要带走心儿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一刻的我自私而且残忍,我已经做好了出几条人命,不管包不包括我自己在内的准备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有这样,才能迅速地解决心儿的困境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我故意得意洋洋地笑起来:“今天这个女人我一定要带走。我最后说一次,无论你们怎么选,这个女人你们都是留不住的。”然后我突然爆喝一声:“一!”

        年轻人吓得一个哆嗦,不由自主地后退一步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跟着上前一步,枪口仍然顶着他的脑门:“二!”

        年轻人仍然在硬撑着,但我已经做好了手上沾染鲜血的准备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早就说过,我不是什么好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只要这次能带回我的心,我不在乎做天使还是恶魔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的手指微微用力,扣着扳机,然后张开嘴。

        但这时身后终于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:“三娃,你让开,让警察同志走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老妇人的声音让我想起了我的奶奶。

        年轻人闻言,大声喊道:“老姨,你一辈子攒的钱就为了给富哥买个媳妇,这就放她走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老妇人的声音叹息着:“没法子,这女的注定不是我们家的人。这都快十年了,你富哥还没和她圆房哩。没得法,你富哥脑壳有问题,做不了男人,留着也是白养,她脑壳也有问题,做不了活,白多张嘴吃饭。罢了罢了,不知道我们杨家做了什么孽,菩萨要这么对我们,一个种都不给我们留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你做了什么孽,你心里没点逼数吗?

        我在心里冷笑着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的心儿又做了什么孽?

        还有,你也配姓杨?

        年轻人沉默片刻,终于向一边侧身,让开了路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我收起枪,拉着心儿的手,大步走向村口外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乘坐的那辆警车马上迎上前来,在我面前打开了车门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把心儿推上车,自己刚刚钻进去,车门还没来得及关严,警车就嗡地一声窜了出去。

        直到在狭窄的山路上拐过第一道弯,再看不见夕阳下模糊的山村,我才终于无力地瘫软在车座上,两条腿不听使唤地颤抖着,山风一吹,被汗水浸透的警服冰得浑身哆嗦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杨队,刚刚你开枪了?不要紧吧?”控制住人贩子的那名同事也直到此刻才终于开口问道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哑着嗓子回答道:“鸣枪示警,没什么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开车的同事稍微减缓了一点速度,也问道:“杨队,你真是……我算是知道你为什么每次解救受害者都能成功了……你太拼命了……杨队,你为什么为了这些素不相识的人这么勇敢,不惜冒生命危险?”

        我疲倦地看着还在疑惑地注视着我的心儿,心不在焉地笑道:“素不相识?谁说的。她是——”我正准备说出“她是我妹妹”,脑海里却突然闪过了一个大胆的想法。

        不,这个想法不止是大胆,完全是疯狂的想法。

        疯狂得我自己都吃了一惊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我换了一个字眼,继续道:“我的姐妹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只能说,汉语真是博大精深,一字之差,意思马上就不一样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同事敬佩地叹息着:“杨队,虽然话是这么说没错,但我还是做不到你那样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另一个同事笑道:“所以杨队才是队长。而且没有人心里不服气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两个同事笑了起来,这时我又看见前方山路边停着先走的那辆警车,车上的同事和被解救的女子都在车门边向我们挥手。

        等到我这辆车在他们身边停下,我带着心儿下车,走向正在安慰那怀孕受害者的女同事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好了,别担心,一到我们局里,我们就立刻带你去做人流手术,你不用把这孽种生下来的。杨队。”她飞快地跑回面包车上,拿出一条毯子和一双拖鞋,然后跑到我面前,对心儿微笑道:“小妹妹,你别害怕,以后就没有人再伤害你了。我们会通知你家人把你接回去的。放心吧,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因为刚才那疯狂的想法而沉默着,装作什么都不知道,硬着心肠皱眉道:“这个女的精神有点不正常。周姐,你费心照顾一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女警一边把心儿身上的警服外套还给我,用毛毯裹住她,然后又帮她换上拖鞋,一边笑道:“我只是举手之劳,不像小杨你那样出生入死。好了,小妹妹,我们上车,我带你回家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女性的温柔即使是精神病人也能感觉到。

        心儿乖乖地被女同事扶进面包车,只是一直回头看着我。

        直到他们都上了车,我身边同车的同事才笑道:“完了,又有一个姑娘爱上我们杨队了,和上次那个楚小姐,还有上上次那个刘小姐,还有以前那些女孩子一样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另一个同事笑道:“英雄救美嘛,这不是太正常了么。你要是有杨队一半胆量,也不会现在还是个单身狗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之前那同事拼命摆手,后面的同事意识到失言,赶紧道:“对不起,杨队,我忘记你和女朋友刚刚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妙儿毕竟并不是我真正的女友,所以我当然不会有什么不高兴的,笑道:“没事没事。走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于是我们再度上车,驶离这片群山。

        直到天色黑下来之后,我看着窗外连绵起伏的山影,仍然感到难以置信,就像当初心儿的遭遇让我难以置信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我仍然压抑着心情,不能让自己太激动,以免被同事看出端倪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忍住一次又一次想说出真相,和别人分享喜悦的冲动,忍住马上和心儿在一起的欲望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不能让别人知道她是我妹妹,不能让别人知道我认识她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竭力表现得对她和对另外几个被我解救出来的女性一样,因为我反复思考那个大胆的计划,发现这个想法虽然疯狂,却绝对有可行性。